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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鱼体育网站入口    发布时间:2025-09-12 05:15:38

  各市(县)局、分局、自然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土空间编制研究中心、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全方面提升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无锡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并且开展2025年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检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其中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测绘项目的成果质量情况、测绘标准使用的符合情况三项内容检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成果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市级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监督检查对象为本市测绘资质单位和在我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市外测绘资质单位。检查比例不少于年初全市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5%(包含省级抽查单位),计划抽查10家测绘单位,其中,本市测绘单位9家、省外测绘单位1家。市级监督检查已确定的受检单位,区县级监督检查不再重复检查。

  对2024年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存在被投诉举报、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有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况的单位,今年必查。对新取得测绘资质单位和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航空摄影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测绘资质单位将重点抽查。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测绘持证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本次检查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内容做综合检查:

  (一)资质资格符合情况:主体资格、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仪器设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参与市场活动情况: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是否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是否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是否向他人转让或违规分包测绘项目,是否将无偿使用的测绘成果用于单位营利活动等情况;

  (三)完成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抽查1项测绘资质单位近年来承担并已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

  (四)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情况:测绘项目备案、已建立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测绘成果汇交、规范使用测绘标准、测绘统计年报等情况;

  (五)测绘安全生产情况:测绘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保障措施和作业安全等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六)测绘保密管理情况:测绘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培训和测绘地理信息软硬件安全风险排查整改等落实情况;

  (七)“多测合一”落实情况:执行《无锡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作业规程(试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数据规范(试行)》情况,数据成果质量、规范、更新和平台使用等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上门检查与网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各市(县)局、分局要热情参加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将从各地抽取测绘行政管理人员2到3名参与市局一起检查。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对涉企检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对涉企检查“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入企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以及“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各项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

  (二)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自查。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测绘单位于2024年7月上旬开展自查,并认真填写《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1),自查表由各市(县)局、分局统一收齐备查,受检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建立完整随机抽查“两库”。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应包括受检范围内的全部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库由市局、各市(县)局、分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请各单位于7月7日前向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报1名检查执法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

  (四)认真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市地质矿产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要加强工作研判,做好有关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总结,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及时录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部质量管理平台。各市(县)局、分局要热情参加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到所在辖区测绘单位时,各地须安排测绘行政管理人员配合检查工作,并督促指导本辖区测绘单位开展自查,准备好受检材料。成果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单位要认真编制市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并且开展执法检查人员和质检专家培训,做好检查实施等工作。

  (五)规范检查工作程序。本次监督检查将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认真落实“双随机”要求,通过“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与服务平台”抽取受检单位和检查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依法公布。

  (六)强化检查结果处理。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指导测绘资质单位快速整改,“不合格”“不符合”项必须要开展相应的监督复查。要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营造依法测绘良好氛围,推进行业信用管理,提升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联系人:市地质矿产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贾旖旎81823504;联系邮箱:)

  体系是否完备,是否明确岗位工作职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仪器设施、成果管理等要求

  是否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是否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是否存在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生产、加工、处理、存储传输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及其他涉密文件资料的情况

  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应急救援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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